危廢鑒別工作的有關事項
點擊次數:2827 更新時間:2018-03-01
危廢鑒別工作的有關事項
危廢鑒別是針對工業生產過程排放的危險廢物日益增多而采取的一種方式。據估計,*每年的危險廢物產生量為3.3億噸。由于危險廢物帶來的嚴重污染和潛在的嚴重影響,在工業發達國家危險廢物已稱為"政治廢物",公眾對危險廢物問題十分敏感,反對在自己居住的地區設立危險廢物處置場,加上危險廢物的處置費用高昂,一些公司極力試圖向工業不發達國家和地區轉移危險廢物。為進一步規范危廢鑒別行為,發揮危廢鑒別在環境管理中的基礎作用,根據關于省級環保部門要專門機構負責組織固體廢物屬性和危廢鑒別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就危廢鑒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把握好危險廢物鑒別的總體要求:
危廢鑒別按照科學、公正、公開的原則,規范危廢鑒別流程,合理判定危險廢物特性,為環境監管提供技術支撐,確保危險廢物安全處置,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工業企業(以下簡稱“申請方”)對本單位產生的物質、物品或材料(以下簡稱“被鑒別物”)的固體廢物屬性或危險特性有異議的,可向所在地設區市(含直管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鑒別申請;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環保有關法規、標準和管理需要,可要求工業企業進行危險廢物鑒別;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當事人對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案件中所涉物質的固體廢物屬性或危險特性需要認定的,可進行危廢鑒別。
依據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對某單位產生某種物品的固體廢物屬性或危險特性鑒別結論,危廢鑒別可作為該單位該物品環境管理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標準有調整修訂的,應當從其規定。
二、要明確相關部門、單位的職責:
受省環保廳委托,省固體廢物管理中心負責規范管理危廢鑒別工作,制定危廢鑒別流程,確定危廢鑒別機構,負責對各設區市(含直管縣)環保局出具的初步鑒別意見進行認可。設區市(含直管縣)環保局受理并審核經縣級環保部門同意的申請方有關書面申請,組織論證鑒別方案,zui終出具初步認定意見。
承擔危廢鑒別工作的機構依據國家有關危廢鑒別的標準規范,結合申請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編制鑒別方案和危廢鑒別報告。危廢鑒別機構應對其出具技術文件的合法性與準確性負責,確保危廢鑒別工作真實、嚴謹、科學,并為申請方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危廢鑒別機構采取名錄制,由省環保廳定期篩選并更新公布。
對于危廢鑒別過程中所涉及的監測數據,可由危廢鑒別機構委托通過中國計量認證且具備相關檢測能力的科研機構、分析測試機構、環境監測機構或實驗室等檢測機構,開展固體廢物采樣和危險特性檢測工作。參與檢測的相關機構應根據國家規范要求及危廢鑒別方案開展采樣和檢測工作,并對其出具的數據負責。
三、要明確各級環保部門及企業委托的日常產生危廢鑒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