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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可持續發展戰略,預防因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蘭州環境影響評價,中科檢測具有獨立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報告表以及環評驗收監測報告等服務能力。
什么是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通常是指通過縝密的工藝分析、物料衡算,采取周圍環境本底監測以及數學模型預測方式,分析項目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產生的種類、數量、濃度以及污染影響范圍和程度,評價單位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針對性和可行性,zui終做出建設項目產業政策符合性、選址合理性以及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可控制性等評價結論。
環評報告表(書)編寫審批
一、辦理環保環評報告簡介
需要動工施建的項目,在報建當地規劃部門及國土資源部門的同時,同樣需要在環保部門進行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驗收后才能正式動土施工, 辦理環保手續是指環境行政主體依當事方申請,就可能對環境產生消極影響的開發建設或排污行為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給予許可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根據污染的嚴重程度,環評報告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環評報告書:對周邊產生嚴重環境影響或嚴重污染企業或單位需做環保報告書;
(2)環評報告表:對周邊產生一般環境影響或一般污染的企業或單位需做環保報告表;
(3)環評登記表:對周邊不產生環境影響或不產生污染的企業或單位需做環保登記表。
二、企業需提供的基本資料
1、總人員:
2、占地面積、建筑、使用(分開寫明)
3、總投資
4、主要設備名稱、型號及數量
5、產品名稱及年用量
6、原輔材料名稱及年用量
7、生產工藝流程
8、年用水量、年用電量
9、項目四置圖
10、廠區平面圖
11、法人代表
12、營業執照或名稱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13、不涉密聲明
14、環保承諾文件
環境影響評價主要內容
根據《環評法》第17條和《建設項目環保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項目概況
2、項目周圍環境現狀
3、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
4、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
5、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6、項目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
7、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
注意: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設項目,還必須有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內容和格式,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環評備案需要什么手續:
1、申請與受理。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對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采取法定形式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行政審批大廳受理建設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相關材料,并進行核驗,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處理。
2、項目審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需要進行技術評估的,由評估機構組織專家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技術評估,評估機構應在30個工作日內提交評估報告。
3、項目批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根據審查和評估結論提出審批建議,經相關司會簽后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專題會和局務會審議,經審議通過后辦理批件。
4、聽證與信息公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網站公布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