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調查為強化環境管理、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點擊次數:1318 更新時間:2021-04-23
土壤污染調查是為掌握土壤污染狀況而進行的調查活動。通過調查可以掌握土壤、農作物所含有害物質的種類和數量,為強化環境管理、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學依據。調查的對象是可能受到有害物質污染地區的土壤,調查的方法是按照一定的密度進行取樣、化驗、分析,采樣密度因地而異,一般按2.5公頃一個采樣點的密度為宜。
土壤污染調查流程:
1、初步調查監測點位布設方法
初步調查監測點位布設優先采用專業判斷布點法,通過場地調查階段獲得的相關信息,基于專業判斷識別場地內可能存在污染的區域,并在疑似污染區域設置監測點位。初步調查的用處,簡言之,就是通過將初步調查的結果與土壤污染物的“篩選值”作對比,以判定是否需要進一步開展土壤環境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篩選值”是判定是否啟動場地環境風險評價的啟動值。
2、初步調查監測點位采樣深度
分3層采集土壤樣品,分別采集表層土壤(0~-0.5m)、下層土壤(-0.5m~地下水位)及飽和帶土壤(地下水位以下)樣品。土壤鉆孔埋深不低于6m,土壤樣品篩選間隔不超過2m,同一性質土層厚度較大或出現明顯污染痕跡時,根據篩查結果和實際情況在該層位增加采樣數量。
3、詳細調查監測采樣
詳細調查監測采樣深度應根據初步調查監測結果分析而定,詳細調查監測土壤采樣深度至少要大于初步調查監測污染超標深度。詳細調查可根據實際情況加密布點,一次性調查不能滿足調查要求的,則應繼續補充調查直至滿足要求。土壤污染調查中地下水檢測項目以場地環境初步調查確定的場地關注污染物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