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檢測機構該如何進行樣品采集
點擊次數:3045 更新時間:2019-06-03
固體廢物檢測機構該如何進行樣品采集
固體廢物檢測機構指出固體廢物一般包括危險廢物、醫療廢物、一般工業固廢、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為切實保障全市生態安全,及時消除固體廢物環境安全隱患,應全面排查全市固體廢物非法貯存、傾倒和填埋情況。對重點流域及灘涂、濕地、溝渠、涵洞等區域全范圍內的廢物堆放、貯存、傾倒和填埋點進行重點排查,形成問題清單。
固體廢物檢測機構對樣品采集先要確定采樣對象:
1.采樣過程應明確固體廢物分類,禁止將不同類別的廢物混合。
2.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固體廢物檢測機構應在廢物離開生產工藝的環節采集樣品。
3.應在設備、原輔材料、生產負荷基本穩定的生產期采樣。
4.如存在平行生產線,且生產原輔材料和生產能力不影響廢物的危險特性,可采集單條生產線產生的廢物。
5.固體廢物為工業生產和生活過程中喪失原有使用價值的物質,固體廢物檢測機構應在該物質不能滿足正常生產和生活需求時采樣。
6.廢水和廢氣污染控制設施產生的廢物,應根據廢水和廢氣處理工藝流程,對不同工藝流程產生的廢物分別進行采樣。應在生產設施和污染控制設施基本穩定的生產期采樣。
7.歷史固體廢物,應優先采集可類比生產工藝產生的廢物;如無可類比生產工藝,則采集時間較近的廢物。
8.固體廢物為含有多種材料的廢棄產品且危險特性來源于材料本身,應根據材料成分進行分解后采集樣品。
固體廢物為歷史廢物時,若采集可類比工藝產生的廢物,固體廢物檢測機構則依據可類比工藝的廢物產生量確定需要采集的份樣數;若采集歷史廢物,應以的廢物總量為依據,確定需要采集的份樣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