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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場地污染調查
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分析測試中心
韓工—
評價工作步驟如下:
(1)前期資料分析:收集相關資料,了解建廠以來的生產情況及“三廢”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源類型、數量及分布情況、廠周邊地區生態環境信息(包括地形、地貌、水系、地質、土壤類型和性質等)、了解廠周邊環境敏感目標情況、泄漏等突發性污染事故情況、環境污染糾紛情況、原企業關停、搬遷情況等信息。
(2)調查監測方案制定:根據資料分析和對廠區內污染狀況的初步判斷,制定場地調查與監測技術方案,明確調查的目的、范圍、點位布設、樣品采集的要求,確定監測項目,進行項目經費的預算等。
(3)現場采樣與勘察:在場地現場完成監測點位的定位,組織實施樣品的
采集和保存等各項工作。
(4)樣品分析:采集的樣品運送至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樣品的預處理和測試分析工作,并出具檢測報告。
(5)場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在對檢測數據進行匯總分析的基礎上,利用相關風險評估模型對場地各區域土壤在各種暴露途徑下的人體健康風險進行計算,得出各區域的污染等級并給出修復目標值。
工業場地污染調查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4年)
《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09年)
《關于切實做好企業搬遷過程中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辦〔2004〕47號)
《guo*wu*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
《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2005〕27號)
《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環發〔2008〕48號)
《關于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
《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污染場地土壤環境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相關標準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T15618-1995)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T15618-2009)(修訂)(征求意見稿 第四版)
《場地污染源調查與評價別標準》(GB5085-2007)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1993)
《地表水質量標準》(GB3838-2002)
《場地污染源調查與評價別標準》(GB5085-2007)
相關技術導則
《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4)
《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4)
《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4)
《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 25.4-2014)
《污染場地術語》(HJ 682-2014)
《場地環境評價導則》(京環發〔2007〕8號)
相關技術規范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6-200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4-2004)
《地下水污染地質調查評價規范》(DD2008-01)
《水文地質鉆探規程》(DZ-T0148-1994)
《場地污染源調查與評價別技術規范》(HJ/T 298)
《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 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