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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是指在特定時間和地點,對土壤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質進行采樣、分析和評估,以確定土壤的污染程度和污染物種類。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第三方CMA檢測,中科檢測提供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服務,具有CMA,CNAS資質。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目的:
為了判斷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并評估污染程度和范圍。此外,通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可以初步判斷該地塊是否屬于污染地塊,為后續詳細調查和修復治理工程的開展提供參數和依據。同時,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也可以為地塊的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依據: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9)
建設用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25.4-2019)
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土壤修復效果評估技術導則(試行)(HJ25.5-2018)
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技術導則(HJ25.6-2019)
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點位布設技術規范(環發[2006]129號)
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評價技術規定(環發[2008]39號)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為主,原則上不進行現場采樣分析。如果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場地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之前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則認為場地的環境狀況可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
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采樣與分析為主,如果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場地內或周圍區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就需要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確定污染物種類、濃度(程度)和空間分布。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常可以分為初步采樣分析和詳細采樣分析兩步進行,每步均包括制定工作計劃、現場采樣、數據評估和結果分析等步驟。初步采樣分析和詳細采樣分析均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批次實施,逐步減少調查的不確定性。根據初步采樣分析結果,如果污染物濃度均未超過國家和地方等相關標準以及清潔對照點濃度(有土壤環境背景的無機物),并且經過不確定性分析確認不需要進一步調查后,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否則,認為可能存在環境風險,須進行詳細調查。詳細采樣分析是在初步采樣分析的基礎上,進一步采樣和分析,確定場地污染程度和范圍。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第三方CMA檢測